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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管理制度

无菌操作室准入规则

第一条 各实验课任课教师应在学期初将在本实验室上课的内容和时间通知实验中心对接人员,以利于实验中心提前安排、调整。

第二条无菌操作室主要承担全院本科生实验教学任务,进行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学生,确需使用的情况,需要向实验中心提交申请,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实验中心人员做好安排、准备工作。

第三条 为维持实验室的防尘、防潮的环境,实验室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

第四条 实验课结束,需整理干净自己的台面,登记使用情况并由任课教师签字、检查后方可离开。最后由任课教师安排值日生做好清洁工作。

第五条 洁净工作台及配件损坏要及时登记并通知实验中心以便及时修理,由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坏,按学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附:洁净工作台操作注意事项

1.正确使用洁净工作台,接通电源,使用前应提前15-30分钟同时开启紫外灯和风机组工作。

2.当需要调节风机风速时,用工作台操作面板上的风速调节面板进行调节。风机、照明均由批示灯指示其工作状态,工作时发光。

3.工作台面上禁止存放不必要的物品,以保持工作区的洁净气流不受干扰。

4.禁止在工作台面上记录书写,工作时应尽量避免作明显扰动气流的动作;禁止在预过滤进风口部位放置物品,以免挡住进风口造成进风量减少,降低净化能力。

5.使用结束后,需及时关闭洁净台电源,洁净工作台面的公共用品不应带离台面;长期不使用的工作台请拨下电源插头。

扬州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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