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立项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确保协同育人项目建设取得实效,现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度立项建设的2个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工作进展、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存在的问题等。
三、检查材料、形式及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填写扬州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及相应的附件材料,于10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扬州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中学生物学教学教研室(21号楼209办公室);电子材料请发送至xxwu@yzu.edu.cn。
2.学院组织专家对检查项目进行审核。
3.各项目主持人要高度重视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和汇报进展,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附件:1.2022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中期检查表
扬州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1日